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十四)
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抚猫腻!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加强审计监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49页
增加投人是保障,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脱贫攻坚的投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四年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千九百六十一亿元,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九点二二,其中二O一六年为六百六十七亿元,增幅超过百分之四十三;金融部门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二千八百三十三亿元,其中二O一六年新增一干七百零六亿元,累计发放扶费再贷款一千一百二十七亿元。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7年2月21日)
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手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各部门安排的惠民项目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涉农资金要集中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增加金融投入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资本市场要注意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上市企业安排,保险机构要适当降低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保费收取标准。要增加建设用地对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允许深度贫困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通过各种举措,形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强大投入合力。
《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6月23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3-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