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司法局妇联慰问社区矫正人员
当明媚的春光洒满大地,温暖的阳光在3月8日如期而至。临泉县司法局妇联主任王敬带领局机关学雷锋妇女志愿者,用温暖、关爱、赤诚之心,深入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积极开展志愿活动,凝聚起“传递正能量 共建好家园”的强大力量。
3月8日下午,王主任一行身披“临泉县司法局志愿者服务”绶带,在城关司法所负责人王浩的陪同下,分别走访了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和王某。李某、女、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因患鼻咽癌,保外就医。生活困难。司法局妇联知道后,对其进行帮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最终明白了社区矫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李某保证:今后一定积极改造,服从管理。王某,女、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因陪同女儿在阜阳读书,所以经常不在临泉境内。司法局妇联细心疏导,循循善诱,使其懂得了必须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的不得离开临泉县境。一句句充满爱心、洒满阳光的话语,温暖着矫正人员身心。
法治的春风吹拂着临泉大地,志愿者的脚步召唤着社区矫正人员沉睡的心灵。司法局“巾帼普法志愿者”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抓住工作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