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文明单位包保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临文明办〔2016〕14号
关于建立文明单位包保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县级以上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各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县文明办与各文明单位建立包保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保对象
各县级以上文明单位
二、包保职责
(一)县文明办包保联系人职责
1.开展日常业务指导。围绕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县文明办工作人员要经常到所包保联系的文明单位开展业务指导,重点抓好“三优”、“三风”和“五个一”建设等,督促文明单位规范开设道德讲堂,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各类创建活动的开展,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根据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每季度对所包保联系的文明单位开展一次检查评比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文明单位整改到位,对推而不动、整改不力的,建议黄牌警告、取消参评资格或取消荣誉称号。
(二)文明单位职责
1.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各文明单位与包保联系人要主动对接,在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时,及时邀请包保联系人参与。
2.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围绕“三风”、“三优”、“五个一”建设等,积极主动开展好各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承办县文明办组织的各类重大活动和有关会议。
3.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充分整合单位或系统内的信息资源,及时向临泉文明网(lqxjswmxxzx@126.com) 报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信息,利用网络宣传创建成果,展示单位形象。
4.规范整理创建资料。对照《临泉县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安排专人规范整理创建资料,做到分项整理、条目明晰、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文明单位包保联系点制度的重要性,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与县文明办包保联系人对接沟通,确保包保联系制度常态长效。
2、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包保联系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届期内文明单位评选复查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表彰,对态度消极、不积极主动落实包保联系制度的,将取消下一届文明单位参评资格。
附件:县文明办与城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包保联系点一览表
临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附件:
县文明办与城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包保联系点一览表
县文明办 包保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包保联系单位 |
陈中昌 |
13075067558 |
县地税局 |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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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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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老干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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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临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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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联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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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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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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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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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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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西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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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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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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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廉 |
13635685656 |
县国税局 |
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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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 |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人行临泉支行 |
||
代 廉 |
13635685656 |
县烟草专卖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县委政法委 |
||
县招标局 |
||
县残联 |
||
县图书馆 |
||
县城南小学 |
||
县医保中心 |
||
李 磊 |
13615681001 |
县邮政局 |
县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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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县委 |
||
县气象局 |
||
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
||
县靖波中学 |
||
县新华书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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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督查局 |
||
县安监局 |
||
县消防大队 |
||
县二中 |
||
县社保中心 |
||
县育新小学 |
||
姚 薇
|
13855826148
|
县法院 |
县委办公室 |
||
县检察院 |
||
临泉调查队 |
||
县移动公司 |
||
县编办 |
||
县司法局 |
||
县行管局 |
||
县审计局 |
||
县党史办 |
||
皖北经济技术学院 |
||
县劳动监察大队 |
||
临泉客运站 |
||
马晓芬 |
15255878886 |
县供电公司 |
县人大办 |
||
县广播电视台 |
||
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
||
县电信公司 |
||
县总工会 |
||
县经济开发区委员会 |
||
县发改委 |
||
县文广新旅体局 |
||
县环卫站 |
||
县实验中学 |
||
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