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刊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城南新区、临庐产业园、县直各单位文明创建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的宣传刊载,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创建全省文明县城营造浓厚氛围,根据《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刊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阜宣明电[2016]4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公益广告宣传刊载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导向,突出思想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和感染力,不断深化拓展公益广告宣传,充分运用公益广告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建成“三个临泉”、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凝聚思想共识,汇聚精神力量。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城南新区,临庐产业园,县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核心价值观宣传、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者服务、创建全省文明县城、地方特色文化等六个方面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一)实现公共场所公益广告“三个全覆盖”。
1. 公园、广场、街道两侧、人行天桥、车站、公交车、出租车、公交站台、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2. 学校、医院、商场、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影剧院、旅游景点等重点单位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体育)局,各乡镇(街道)。
3. 行政服务大厅、银行、移动、电信、联通、邮政、公积金管理中心、户籍中心、办证中心等群众出入较多的窗口服务部门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文行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安局、临泉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工行、人行、农行、农商行、邮政储蓄、微商银行、移动、电信、联通、邮政,各乡镇(街道)。
(二)充分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宣传橱窗、楼门展示牌、小区灯杆、文化活动室等各种宣传载体,把公益广告宣传融入百姓生活,做到群众身边。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城市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房产局、县文广新旅(体)局。
(三)各乡镇(街道)要建设1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区。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
三、工作要求
公益广告宣传,是扩大主流价值观念的影响力、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健全体制,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一)坚持工作标准。在主要商业街道、公共广场、建筑围挡、公园景区、商场超市、社区、公交车站、公交车、汽车站,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商业区域、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大屏,三线三边沿线、城市主要出入口等处要广泛刊载传播新版公益广告作品,刊载比例不低于广告总量的30%。创城期间,各类建设工地围墙、景观围挡等构筑物刊载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广告总量的40%。各类场所公益广告的设置发布要整齐、安全、美观、大方,与环境相协调。各主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刊播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不低于公益广告总量的20%。县广播电视台每套电视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 10条(次),在 19:00 至 21:00 之间,播出数量不少于 4 条(次)。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县直主要新闻媒体法人微博微信平台、移动客户端要定期推送传播。移动、联通、电信等基础电信企业要运用手机媒体及相关经营业务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同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户外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不合时宜的要及时更换,破损污渍的要及时修整,对宣传内容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的要及时调整,努力实现美化环境与美化心灵的和谐统一。(公益广告内容可登录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板块下载)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委宣传部牵头建立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总体安排、统筹 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等。县文明办负责“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未成年人公益广告的宣传,对接社会媒介公益广告的宣传刊载工作,督促文明县城创建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要履行广告监管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负责公益广告工作的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媒体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县网宣办负责互联网企业公益广告制作、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县交通局负责公共交通运载工具和公交站台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住建局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建设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刊播活动的指导和管理。各窗口单位、属地等要按照要求负责具体公益广告的落实。
(三)严格兑现奖惩。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公益广告宣传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立即行动起来,8月10日前,要完成重点区域、重要点位公益广告的制作展示工作。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对各单位公益广告宣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城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建筑围挡的公益广告落实情况进行评比排名、网上公布。对落实较好的,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扶,对落实不力的将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中共临泉县委宣传部
临 泉 县 文 明 办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