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公路分局组织开展10月份《国家赔偿法》 学法用法活动测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提高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开展好2016年10月份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活动,临泉公路分局于11月1日组织开展了学法活动集中测试。
按照学习计划和要求,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每月一法学习过程中,学习要有成果、有影响,每月集中学习不能少于4小时、个人自学不少于2小时,并且要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以备检查;为认真开展好10月份《国家赔偿法》学习活动,分局决定利用每周五单位党小组的学习会时间进行有计划的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个人学习心得。另外明确强调路政执法人员和单位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认识,工作及执法行为要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公平公正执法,时刻保持法治观念,知法、学法、用法。
为检验国家赔偿法学习成效,临泉公路分局于11月1日组织机关全体在编在职人员开展了《国家赔偿法》学习情况集中测试,考试成绩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考试资料及试卷也已经封存备查。(宋源源)